宜宾纸业燃煤锅炉协同治污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己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宜宾纸业燃煤锅炉协同治污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宜宾纸业燃煤锅炉协同治污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5)总投资:230万元; (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宜宾纸业现有2台130t/h(一用一备)燃煤锅炉掺烧外来污泥,其中新增一台烘干设备,接收利用外来污泥能力为80t/d,掺烧的污泥为一般固废。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裴石轻工业园区 (3)联系人:何先生 (4)电话:1899090014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四川己任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广场东路22号寅吾宜都花园11幢1单元12层3号 (3)联系人:赖先生 (4)电话:1598414768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寄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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