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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D0***6 被处罚人:李某才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1日17时许 违法地点:珙县罗腾路12公里300米(同乐村路段)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核载5人,实载10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 车牌号码:川Q6***5 被处罚人:杜某涛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6日10时17分许 违法地点:高县白鹤林大道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到达50%(核载5人,实载6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牌号码:川Q6***0 被处罚人:朱某金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5日23时33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大溪口 酒精含量:86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川Q3***9 被处罚人:蒋某彬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6日21时33分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文化路中段与民安街路口 酒精含量:67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车牌号码:云CM***9 被处罚人:韩某昌 违法时间:2023年3月19日20时33分许 违法地点:屏山县聚新路1公里150米 酒精含量:57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车牌号码:川C5***5 被处罚人:曹某强 违法时间:2023年3月27日10时56分许 违法地点:436省道40公里200米(南溪区)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含)未达到50% 处罚结果: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
来源:宜宾公安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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