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宜宾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8〕192号)的有关规定,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于2023年 5 月9日在公司组织召开了宜宾市南溪区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大楼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第五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联系人:肖飞 联系电话:13778917008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江南镇红星村
审批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王思仁 联系电话:0831-3331743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大楼建设项目(一期)-自主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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