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四川屏川玻璃有限公司《屏山年加工70万m2安全玻璃、节能玻璃等高端玻璃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屏山年加工70万m2安全玻璃、节能玻璃等高端玻璃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石盘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四川屏川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宜宾市兴诺节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已建4080m2厂房,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室等,引进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建成后实现年加工70万m2安全玻璃、节能玻璃等高端玻璃深加工。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唐宵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tB0iLdoUTuGtN_2jj-3xQ 提取码:c9mh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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