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宜宾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8〕193号)的有关规定,宜宾市康复医院于2023年5月18日组织对宜宾市康复医院李庄院区整体搬迁南溪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现将相关材料给予公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康复医院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小帅 联系电话:15760458287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外江路2号
报备机关:宜宾市水利局
报备机关联系人:赵永斌
联系电话:18990982522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真武路36号
附件: 1. 宜宾市康复医院李庄院区整体搬迁南溪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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