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上罗镇至筠连县沐爱镇森泰LNG工厂专用管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珙县上罗镇至筠连县沐爱镇森泰LNG工厂专用管线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珙县上罗镇至筠连县沐爱镇森泰LNG工厂专用管线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筠连森泰页岩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始于珙县上罗镇黄金坝集气脱水站外输首站,途经珙县上罗镇,筠连县乐义乡、巡司镇、沐爱镇,止于筠连县沐爱镇LNG液化工厂。 项目概况:建设高压管道24km (其中,上罗镇段8.24km,乐义乡段1.93km,沐爱镇段11.29km,巡司镇段2.54km),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材L245N,无缝钢管,管径D273mm,设计规模90×104Nm3/d;设置站场2座(改扩建黄金坝集气脱水站外输首站及筠连县沐爱镇LNG液化工厂末站)。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筠连森泰页岩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书记 电话:13550709647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棬坪村 邮箱:984489482@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先生 联系电话:15228280576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5号 邮箱:769836439@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NhW7-H7CofGyX4aDtp0YQ 提取码:btf3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常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六、公示期限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筠连森泰页岩气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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