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t锂电三元前驱体提能技改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t锂电三元前驱体提能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整个厂区建设用地面积约200000平方米,本期拟建设用地面积约158808.6平方米,东西向宽度422~475米,南北向长度312~392米。扩建5000吨前驱体(三车间)项目总投资63694万元,管理人员、工人及技术人员共140人,年生产时间为8000小时,生产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标 电话:18281909962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82753747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5号 邮箱:wang327759211@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团体和其他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公众均在本次环评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常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六、公示期限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宜宾光原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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