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的《纵二路一段(北)道路工程》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编制完成,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 艇 联系电话:18328597246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9号港荣大厦 审批机关:宜宾三江新区城乡融合发展局林业水利处 审批机关联系人:薛云霄 联系电话:0831-2108122 地址:宜宾三江新区沙坪路 附件:1.《纵二路一段(北)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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