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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脱水站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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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坝脱水站地面集输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兴文县大坝苗族乡,目前正处于前期筹备阶段。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大坝脱水站地面集输工程
2)建设单位: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兴文县大坝苗族乡
5)项目概要:新建大坝脱水站一座,新建大坝脱水站至大坝输气末站和大坝脱水站至宁209H67平台两条输气管线
项目将采取完善、合理的环保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不因项目建设造成环境质量超标。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张丽;
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3号;
4)联系方式:028-86010798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人:芶工
3)联系电话:13908013057
4)电子邮箱:251760757@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直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下载。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第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邮件、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进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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