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加载中...

宜宾零距离网络

版块导航

宜宾生活
酒都眺望消费维权宜宾政事乐玩宜宾招聘求职闲聊杂谈商家发布相亲交友房产城建律师在线
办公室
事务板英联俱乐部休息室其他版块
查看: 29385|回复: 5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宜宾身边事] 判了!宜宾一官员收受贿赂559.5万!被判十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3 14:1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4月2日,记者从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宜宾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梁某某犯受贿罪一案。

法院判决,梁某某因非法收受多人现金人民币共计559.5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 供图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某在任筠连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宜宾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煤矿资源整合及增划、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出让金缴纳、工程款划拨等方面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或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人现金人民币共计559.5万元。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梁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已退缴的赃款人民币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未退缴的赃款人民币五百四十九万五千元,继续追缴。

当地政法系统120余名干警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此次庭审。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