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片区监狱民警职工生活基地建设指挥部 关于对《长江之滨商业服务用房、菜市场租赁 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的通知 生活基地各参建单位、各投标人: 为切实保障长江之滨小区商业服务用房、菜市场租赁招标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方便各投标人参与此次招标,结合相关工作实际,按照宜宾片区监狱民警职工生活基地建设指挥部的安排,现将《长江之滨商业服务用房、菜市场租赁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 (一)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必须具有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从自动柜员机转账的凭证无需加盖银行业务章,各投标人应自行复印备查; (二)如在银行转帐凭证备注栏未清晰说明该笔投标保证金对应房屋门牌号的,各投标人报名入场前可在转帐凭证原件上清晰注明对应房屋门牌号后方可参与。 二、关于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的“投标函”必须密封后递交,其它所需的投标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核后便可入场参与。 三、关于授权委托书 (一)投标人属自然人又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与投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同时提交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人属单位但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人参与投标,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同时提交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本次招标中的所属事宜均由招标承办人(宜宾片区监狱民警职工生活基地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宜宾片区监狱民警职工 生活基地建设指挥部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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