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宜宾市双谊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宜宾市双谊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双谊镇 规划简介:宜宾双谊产业园区规划区规划面积约701.21公顷,规划产业园区以双谊食品工业园建设为契机,将规划区建成为川滇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区、川南酒类制造示范园、川南中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宜宾冷鲜物流集散中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23-附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181682227 电子邮件:99635882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宜宾学院 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联系人:陈爱军 联系电话:13568597676 电子邮件:105032386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区域; 2)您认为是否有必要开展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您对该区域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区域今后发展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可以通过(1)电话、(2)信函、(3)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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