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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宜宾这几人合伙卖死因不明的猪肉!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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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9-27 08: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关乎着大家的健康和生命

但总有部分人为了自己私利

做出害人的事情!

宜宾几个老板竟购买死因不明的猪

进行加工售卖

最终获刑!

2019年7月起,被告人左某、唐某和戴某合伙,生产、销售猪肉,左某、戴某负责生猪、猪肉的购销等事宜,唐某负责账务等事项。


2019年12月左右,戴某退出合伙。2019年9月1日左右,戴某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张平购买了7头死因不明的猪,被告人左某、唐某同意后由工人在位于屏山县的某公司进行分割、分装,之后出售给他人。


2020年4月25日,被告人左某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何万山1头死因不明的猪,由工人在某公司进行分割、分装,之后由左某、唐某出售给他人。


2020年夏初,被告人左某以1980元的价格购买了廖德春1头死因不明的猪,由工人在某公司进行分割、分装,之后由左某、唐某出售给他人。


2020年5月9日,公安机关扣押了被告人左某存放于屏山县某公司3号冻库内未销售的冷冻猪肉及内脏产品。另查明,公安机关扣押了被告人左某、唐某联系买卖死猪及猪肉制品的手机二部。


被告人左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被告人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被告人戴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二部,予以没收;

扣押在案的左某、唐某存放于宜宾五尺道集团有限公司3号冻库的猪肉制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屏山法院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宜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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