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办水保[2016] 65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合宜村、青平村、中心村、兴隆村、高山村、高楼村、太平村、大池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人民政府合宜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义洪 联系电话:18981020182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合宜村八组 审批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0831-3331743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 1.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合宜村、青平村、中心村、兴隆村、高山村、高楼村、太平村、大池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提取码:93f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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