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不算是国家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是公务员,属于国家的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不管是地方工作的公务员,或者在地区工作的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的工作性质,而且工资全部是财政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属于事业编制,和国家公职人员有着本质的区别。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但不属于公务员序列。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 第二条第一款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资料扩展 事业编制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管、学校等。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公务员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人,工资完全由国家财政承担;事业单位是某一行政单位或者其下属事业单位自己根据要求而招考的工作人员,工资主要有单位的财政收入来支付,并不纳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者当地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编制里。因此事业编制人员并不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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