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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3人以卖药为由,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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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6 08: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及我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和工作要求,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22年7月4日上午,屏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向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并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县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卫健局等单位及辖区老年群众共50余人参与了旁听。


被告人陈某某和余某某、兰某某约定到屏山县以卖“代代花”为由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三被告人约定:陈某某扮演卖药的人,兰某某和余某某找到被骗的老年人后一人以“代代花”可以治高血压、糖尿病、脑梗等疾病进行宣传,一人证实该药的疗效,等老年人相信后将老年人带到陈某某处购买“代代花”。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份,三人共骗得钱款5700余元后被抓获,屏山县检察院以三人涉嫌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陈某某、余某某、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三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及被告人陈某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等情节,屏山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犯诈骗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被告人余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被告人兰某某犯诈骗罪,判处管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扣押在案的“代代花”若干包、布袋一个,由扣押机关屏山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在庭审开始前和结束后,我院相关工作人员向参与旁听的老年群众介绍养老诈骗特点和常见诈骗方式和防范措施,并发放宣传资料。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诈骗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亲情温暖和摆脱疾病困扰的心理,向老年人“送温情”,以陪伴、聊天等方式给予老年人“情感关怀”并宣传所谓的“神药”,最终取得老年人信任,成功骗取钱财,本案就是典型的案例。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人民法院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下一步,屏山法院将持续通过社区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辖区老年群众安享晚年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屏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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