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去年以来,在我县境内陆续发现多起以工程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切坡建房等名义,从事非法违法采石取土行为,严重破坏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重拳出击“零容忍”,严厉打击非法采矿。
2022年4月期间,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两次举报:有人在江安县仁和镇会龙村金银窝组、江安镇红岩村插旗山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外运,且数量较大。
2022年4月26日,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迅速行动,会同仁和镇干部到江安县仁和镇会龙村金银窝组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现场有开采出来还未及时运完的石料、挖掘机、发电机、切割石材专用机具等,随即上报局主要负责人,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对挖掘机1台、发电机1台进行证据先行保存,并联系当事人对先行保存物品签字确认。
2022年4月28日,对江安镇红岩村插旗山进行暗访调查,利用无人机拍照等技术发现现场有挖掘机两台、大型发电机一台、开采石材专用切割机两台,切割工人3人正在作业,守候在现场轿车两台,附近等待装车的四桥货车两辆,转运泥土货车一辆正在作业。随后将发现的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调集拖车和吊车待命。
2022年4月29日,对江安县利川森和林竹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立案调查,随即执法监察大队联系江安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拖车、吊车共同到达现场对正在作业的挖掘机和发电机进行证据先行保存,联系当事人对先行保存物品签字确认,并通知当事人到执法监察大队接受调查。
2022年5月5日,执法监察大队成立专案组,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副大队长担任组长,配备四名工作人员对以上两处案件进行专办,同时请二O二地质队进行现场测绘,锁定开采面积和开采量。经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股核查,均未在仁和镇会龙村金银窝组、江安镇红岩村三组设有采矿权。江安县仁和镇会龙村金银窝组邓某、江安县利川森和林竹发展有限公司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非法开采。
2022年6月9日,我局会同江安县发改局同志根据线索深入到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对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进行市场调查。
鉴于上述两起案件因开采量大,已涉嫌触犯刑法。2022年6月10日,我局将调查情况和问题线索移交给江安县公安局,江安县公安局分别于2022年6月11日、6月12日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8月24日,江安县公安局对上述两个案件进行侦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扣押大型石料切割机两台,大吨位货车四辆。
在今后的工作中,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持续强化监管,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针对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行为,要求地方政府及村组加强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守护好江安绿水青山,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来源: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