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加载中...

宜宾零距离网络

版块导航

宜宾生活
酒都眺望消费维权宜宾政事乐玩宜宾招聘求职闲聊杂谈商家发布相亲交友房产城建律师在线
办公室
事务板英联俱乐部休息室其他版块
查看: 10090|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热点聚焦] 疫情期间苏某隐瞒行程史成都警方通报,立案侦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0-5 2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成都警方通报,立案侦查
转自:环球时报 2022-10-04 14:20 发表于北京
2022年10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发布警方通报:
10月3日,该局接天府新区公卫中心关于苏某(男,51岁,10月3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线索移交函。经受案调查,现查明:
9月29日,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对近7日内有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对近7日内有新疆除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州、伊犁州、吐鲁番市以外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自抵川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等相关要求。苏某于9月29日从新疆塔城途经乌鲁木齐返蓉后,隐瞒行程,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擅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活动,多次进入农贸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苏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该局已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市民应尽的义务。因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