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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静态管理期间进一步加强对 社会面车辆管控的通告 (第29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现就静态管理期间进一步加强社会面车辆管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止一切两轮、三轮车辆在县城区域通行。二、有公务用车标志的车辆需凭通行证上路,并且做到车辆牌照与通行证所登记牌照一致。三、其他社会车辆需凭通行证上路,并且车辆牌照、驾驶人员需与通行证上登记信息一致。以上事项从2022年10月9日18:00时执行,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以上要求。违者将依法对其所驾驶车辆予以暂扣,通报至其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社区(村);对不服从有关管理要求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 来源:长宁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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