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2021年第30批次土地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1)征收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宋家镇百山社区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回龙社区四组、五组、六组、九组、十组、十一组、十二组,丘陵社区二组、十组、十一组,西牛社区六组集体土地。 (3)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8.9456公顷,拟征土地地类:农用地25.9463公顷,建设用地2.9993公顷。包括: 宋家镇百山社区一组土地3.4592公顷,其中:农用地3.0778公顷 ,建设用地0.3814公顷;二组土地0.4251公顷,其中:农用地0.4251公顷;三组土地0.1675公顷,其中:农用地0.1675公顷;四组土地0.2047公顷,其中:农用地0.2047公顷 。 宋家镇回龙社区四组土地1.1970公顷,其中:农用地0.8550公顷;五组土地0.3189公顷,其中:农用地0.3189公顷;六组土地0.0116公顷,其中:农用地0.0116公顷;九组土地0.6244公顷,其中:农用地0.6244公顷;十组土地0.3646公顷,其中:农用地0.3646公顷;十一组土地2.5747公顷,其中:农用地2.0632公顷,建设用0.5115公顷;十二组土地1.5924公顷,其中:农用地1.4333公顷,建设用地0.1591公顷。 宋家镇丘陵社区二组土地0.2979公顷,其中:农用地0.1407公顷;十组土地0.0991公顷,其中:农用地0.0991公顷;十一组土地3.0320公顷,其中:农用2.9245公顷,建设用地0.1075公顷。 宋家镇西牛社区六组土地14.9185公顷,其中:农用地13.0787公顷,建设用地1.8398公顷。 (4)征收目的 宜宾市2021年第30批次土地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现通过信息公示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群体关于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联系方式: 1、征收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昌林 联系电话:18990956933 2、报告编制单位:宜宾中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宜宾互联网+创业园五楼D-32号 联系人:蒋霖 联系电话:13981097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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