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晚, 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内站满了人……
11月21日晚,巡场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巡场某茶楼内有人赌博。”接到举报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进行核实。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在茶楼某包间内,有十余人正在以“跑三公”的形式进行赌博,随即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开展调查。
经查,有8人参赌。目前,该8人均已被行政处罚。
居然还有 ▼ 11月15日16时许,珙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农贸市场有人赌博。”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查获罗某等10人以1元底注“焖鸡”的方式在罗某的副食店内进行赌博。随后,民警将现场10名赌博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袁某等10人均已被行政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素材:珙县公安局巡场派出所、珙泉派出所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珙州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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