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兴文县文美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兴文县复合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兴文县复合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北路21号 建设单位:兴文县文美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700万元,本次验收只涉及1#厂房,一层钢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16582.95m2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后年产光板、火烧板、荔枝板、规格版100万平方米。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文业 联系电话:13730752803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1urc-r_4M7sUl1LY-Ouag 提取码: giwg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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