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建议》(中办发(2021)11号)、《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江安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概要 决策事项名称:江安县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实施单位:江安县征地拆迁服务中心 征地范围: 1、江安县阳春镇大竹社区村铁家窝组拟征收土地8.0766公顷; 2、江安县阳春镇土红社区村4组拟征收土地17.7344公顷; 3、江安县阳春镇土红社区村5组拟征收土地8.9653公顷。 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江安县年产59万吨碳酸酯、16.8万吨丙二醇项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本事项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公众对该项目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3.征求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最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15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 评价单位:宜宾中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990926971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宜宾中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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