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兴文县志宏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兴文县志宏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秸秆回收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兴文县志宏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秸秆回收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文化村七组原石滚坝砖厂 建设单位:兴文县志宏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投资100万元建设兴文县志宏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秸秆回收处理项目,主要为生产生物质颗料燃料,项目占地约9800m2,彩钢瓦和钢架结构车间一间,内设2条生产线,设置切片机、粉碎机、回转烘干机等加工机械,项目建成后产量约18000吨。 公示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段志林 联系电话:1532880999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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