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聚造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结构件及包装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环保竣工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动力电池结构件及包装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工业园 建设单位:四川聚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园区标准厂房10133.14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办公室等,年产纸箱200吨、吸塑盒80吨。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勇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YQTPCkaKkUtByrnCx89RA 提取码:41ve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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