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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发布] 兴文县空铁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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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0 18: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公众对“兴文县空铁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yWtGTpP9GTlMTdOeu4r-g
提取码:caqr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此网络链接查看《兴文县空铁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四条。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本项目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及关心本项目开发建设的专家、政府人员、群众等。
三、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此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给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委托单位: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金山大道1号4-1;
联系人:杨皓文   
联系电话:15760066673
环评单位:宜宾学院
单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联系人:陈爱军
联系电话:13568597676
电子邮件:105032386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是2023年6月30日-2023年7月14日。
兴文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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