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3日至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对高县得狼煤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煤矿企业存在:电缆线路敷设不 符合规定、未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 顶帮、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安全设 备的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违 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提供虚假资料、 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在用矿车无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瓦斯检查存在 漏检情况且进行作业等方面15条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并经依法立案调查,发现该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2023年8月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依法对高县得狼煤业有限公司作出:针对其 中 12 条违法事实,对煤矿 责令停产整顿,给予警告、罚款壹佰壹拾万捌仟元整 (¥1,108,000.00);对矿长给予警告、罚款肆万肆仟元整(¥44,000.00);对机电副矿长给予警告、 罚 款柒仟叁 佰 元 整 (¥7,300.00);对生产矿长给予警告、罚款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对总工程师给予警告、罚款 伍 仟 伍 佰 元 整 (¥5,500.00),并责令立即停止生 产并排除隐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当场予以纠正、责令 立即停止作业、责令立即停止使 用。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今日头条谈地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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