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宜宾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8〕193号)的有关规定,宜宾市南溪区千福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4日组织对南溪区滨江生态公园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现将相关材料给予公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千福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远琴 联系电话:13350190291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新城福临大道
报备机关:南溪区水利局
报备机关联系人:王思人
联系电话:0831-3331743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 1. 南溪区滨江生态公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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