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江第一湾公共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长江第一湾景区不文明行为,优化长江第一湾景区游步道沿线的景观质量,提高群众休闲生活品质,提升旅游景区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我区决定在长江第一湾景区(未来之门至鱼乡餐厅)开展公共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驾驶机动车、电瓶车、三轮车在景区内部道路行驶。
二、严禁在景区内绿化带及公共区域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三、严禁偷盗、损坏景区公共设施设备。
四、严禁在景区内绿化带及公共区域进行烧烤、露营、吊床等不文明行为。
五、整治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敬请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要求,杜绝不文明行为,共同营造整洁、卫生、有序的景区环境。
六、在长江第一湾公共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中,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宾市南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宜宾市公安局交管六大队
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
宜宾市南溪区住建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