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正确的做法是及时拨打110、120
这也是绝大多数驾驶人的做法 可现实中 仍有个别肇事者 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 逃避法律责任
你,逃得掉吗?!
“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 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 驾驶或者遗弃车辆 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案例一
2024年2月11日12时36分许,雷某某驾驶川Q99**M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兴文县境内玉莲路9KM+200M路段处时,与李某某驾驶的川QLQ**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及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雷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后通过调取沿线监控、走访摸排等侦查手段,于2024年2月14日将驾车逃离现场的雷某某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4年2月15日上午,伤者家属将一面写有“心中为人民 交警显神威”的锦旗送到兴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办案民警手中,对民警连续奋战、锲而不舍办案的精神,表示了最真挚的感谢。
案例二
2023年7月10日02时55许,艾某豪驾驶车牌号为川Q74***小型轿车行驶至兴文县境内312省道186公里500米处时,撞到公路左侧路边桥墩后侧翻,造成车辆、桥墩等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艾某豪弃车逃逸。
接到事故报警后,兴文公安交警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于7月11日将艾某豪抓获归案,经调查认定:艾某豪驾驶机动车行经弯道未靠右行驶,且在撞到路边桥墩后弃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3年8月17日,兴文公安交警依法给予艾某豪五日拘留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月8日21时25分许,金某军驾驶无牌电瓶车在兴文县境内古宋镇光明大道公园华府门口路段处,撞到前面行驶由李某骑的小黄车,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金某军驾车逃逸。
接到事故报警后,兴文公安交警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于1月9日将金某军抓获归案,经调查认定:金某军驾驶非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行驶,且在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4年1月11日,兴文公安交警依法给予金某军七日拘留的处罚。
案例四
2022年10月30日00时10分许,龙某洋驾驶川Q9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兴文县境内547国道118公里500米(建国大道啤酒广场门口)路段处时,撞到行人龙某明,造成龙某明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龙某洋驾车逃逸。
接到事故报警后,兴文公安交警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于10月31日将龙某洋抓获归案,经调查认定:龙某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3年3月20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龙某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五
2022年10月23日23时50分许,陈某权驾驶川Q72***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兴文县境内312省道196公里路段处时,撞到行人杜某,造成杜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陈某权驾车逃逸。
接到事故报警后,兴文公安交警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于10月23日将陈某权抓获归案,经调查认定:陈某权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23年6月28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龙某洋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逃逸所要付出的成本 实际上远远超过想像
1、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保险不赔付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第八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此 兴文公安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规守法安全行 肇事逃逸必被捉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来源:兴文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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