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现将《高县天炜 建材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50万吨/年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诺尔危险废物暂存间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海诺尔(宜宾)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后文链接)
公示时间: 自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曾经理
联系方式:15397602185
联系地址:宜宾市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7snOrUQUSnYfwlsG8A8zw 提取码:tb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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