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加载中...

宜宾零距离网络

版块导航

宜宾生活
酒都眺望消费维权宜宾政事乐玩宜宾招聘求职闲聊杂谈商家发布相亲交友房产城建律师在线
办公室
事务板英联俱乐部休息室其他版块
查看: 2757|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宜宾身边事] 宜宾一公司虚假宣传,被罚3.5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4-28 16:40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屏山县市场监管局坚持执法为民,紧紧围绕“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舆论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将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宜宾市屏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宜宾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3年10月24日,宜宾市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宜宾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以下情况:1.其经营场所大门外墙壁发布一幅广告,内容为“多功能治理仪”“国家Ⅱ类医疗器械”“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关节炎、肩周炎、腱鞘炎、网球肘……的治疗和保健”等,且现场无法提供该广告的审查证明。2.销售保健食品“九生堂牌三九蛋白肽口服液”未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专柜。3.销售食品未索取进货票据。4.销售医疗器械未索取进货票据。5.销售普通食品“易和康远牌枇杷秋梨膏”宣称“有润肺止咳功效,和止咳糖浆一样”。

经查,当事人免费让消费者使用“易和康远牌多功能治疗仪”,销售与治疗仪配套使用的“易和康远牌增效垫”。为宣传其销售产品,在未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取得相关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大门外墙壁上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广告制作费用共63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2024年3月20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3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宜宾市场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24-4-28 19:44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罚的太轻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24-4-28 20:47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知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24-4-28 21:20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处罚太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4-4-29 09:3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4-4-29 11:19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广西
 

亲,嗯嗯好的
收到!
GR子的活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4-4-29 12:5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晓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4-4-29 12:54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知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4-4-29 12:55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晓得了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4-4-29 12:56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北京
 
知道了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4-5-4 11:15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晓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4-5-4 11:16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该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4-5-5 21:50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云南
 
这个是厉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