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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编造“兴文下大冰雹”!男子被依法查处!造谣举报电话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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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5-12 10: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随时随地用手机刷短视频

成了当下人们消遣碎片化时间的

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有人动起了歪心思

为博人眼球、吸取流量

他们发布编造的谣言、虚假的信息……

近日

一男子编造“兴文下冰雹损害农作物”谣言

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

近日,兴文公安网安大队发现在某社交平台上出现了一段配文为“昨天晚上兴文下这么大的冰雹”的短视频。



公安机关核查该信息内容不属实,随即对不实信息展开调查,发现该视频的发布者系吴某。兴文公安依法传唤吴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吴某为获取网民关注、吸引眼球,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昨天晚上兴文下这么大的冰雹”的不实视频,并配上不实文字上传至社交平台,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


目前,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日前

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

宜宾市公安局

联合发布征集令

严厉打击编造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全文如下

☟☟☟

为有效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网信办“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自即日起,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宜宾市公安局面向广大网民征集涉我市网络谣言线索,对查实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举报内容

(一)编造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信息的行为。

(二)编造虚假信息,利用微博、论坛、抖音、快手、微信、短信、社交平台、邮箱等途径发布不实言论、图片及拼接视频,或在网络上散布、组织他人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形象,损害他人声誉、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的行为。

(四)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五)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六)散布赌博、暴力、凶杀、恐怖、迷信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七)编造经济金融房地产、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等民生领域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八)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谣诽谤“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以达到引流牟利、敲诈勒索等目的的违法犯罪线索。

(九)冒用各级党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名义,开设虚假网站和社交网络账号,实施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的行为。

(十)搭建网络自媒体平台,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扭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胁迫被害人以签订“媒体保护”协议或采购高价商品等方式,非法牟取利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其他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线索。

对上述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若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三)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线索:

(一)通过“宜宾网警”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小红书、哔哩哔哩、百家号、百度贴吧等9家平台的官方账号进行举报。

(二)通过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https://www.scjb.gov.cn/举报。

(三)通过0831-8201531(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或0831-110(宜宾市公安局)举报。

欢迎广大网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行为及线索。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各网络平台主办单位和运营负责人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主动抵制和举报各种网络谣言,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共同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对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中共宜宾市委网信办

宜宾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6日


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的言论自由

但我们必须坚守网络言论自由的底线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如遇到此类违法线索

可通过

0831-8201531

0831-110

进行举报



源:宜宾融媒 综合兴文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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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5-12 11:55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流量为了吸引眼球,啥都能乱说,这种就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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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4-5-12 17:0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知道啦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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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4-5-12 17:0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现在可以在现实中吹牛,但不能在网络上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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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5-12 17:2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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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5-12 20:15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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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5-12 20:2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回安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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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5-12 20:26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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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5-12 20:50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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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5-12 20:5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吸引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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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5-12 20:55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这下安逸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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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5-12 20:56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把自己搭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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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5-12 21:43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造谣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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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5-12 21:44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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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5-12 21:44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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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5-12 21:47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布制谣,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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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5-12 22:0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不作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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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5-12 22:13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必须严惩不贷才对得起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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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5-12 23:14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严厉打击谣言制造者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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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5-12 23:15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好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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