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叙州区公安分局在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市公安局的指导下,于蕨溪镇的岷江水域抓获三名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张某某、张某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现场查获禁用渔具一套。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张某某、张某对其使用禁用渔具在禁渔期和禁捕的天然水域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张某某、张某因涉嫌非法捕捞,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3月1日至6月30日是四川每年的禁渔期,这是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的关键时节。在此期间加强对天然水域的保护,将有利于鱼类种群繁衍。按照规定,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天然水域进行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非法挖砂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请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切勿进行非法捕捞。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